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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废止5项地方性法规

1999-12-04 来源:生活时报 杨 霞 我有话说

根据说明,被废止的5项地方性法规有的因国家制定了相应的法律、行政法规,其基本内容已在国家法律中有明确规定;有的因国家相应法律已作修改,其内容与国家法律有不一致之处;有的适用期限已过,被予以废止。

《广东省合伙经营条例》,是在国家尚未制定合伙企业法背景下出台的,1997年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内容涵盖了广东《条例》的内容。因此,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决定废止《广东省合伙经营条例》,统一执行国家的法律。1998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据介绍,从1991年起施行的《广东省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与修订后的土地管理法有不一致的地方。同时深圳、珠海、汕头等几个经济特区在1994年后相继有了立法权,并陆续制定了相应的土地管理方面的法规,这些特区法规也包涵了原条例的内容,而且更具体明确。今年11月1日广东省开始实施《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原来关于“打假”的法规已过适用期限。此外,国务院颁布的《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也已从今年7月1日开始在全国施行,原来广东省制定的关于营业性电子游戏机室和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的管理规定也不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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